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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正「雲林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接受捐贈財產作業要點」之修正沿革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5/5/4
發文日期:2015/5/4
發文字號:府財產二字第1045201906號
主旨:更正「雲林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接受捐贈財產作業要點」之修正沿革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旨揭作業要點之修正沿革:中華民國104年4月30日府財產字第1045201814號函修正第九點更正為中華民國104年4月30日府財產一字第1045201814號函修正第九點。
二、檢送更正後「雲林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接受捐贈財產作業要點」一份。
正本:雲林縣議會、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縣立
高級中學、本縣各縣立國民中學、本縣各縣立國民小學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本府行政處法制科、本府行政處文書科、本府財政處公有財產科(均含附件)
附件:
  • 104.5.4(修正)雲林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接受捐贈財產作業要點
  • 雲林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接受捐贈財產作業要點